鄄城至兰考(鲁豫界)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来源:发布时间:2025-09-01
鄄城至兰考(鲁豫界)高速公路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鄄城至兰考(鲁豫界)高速公路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鄄城至兰考(鲁豫界)高速公路。
建设性质:新建。
选址选线:菏泽市鄄城县、牡丹区、鲁西新区、东明县。
建设内容:项目主线长89.252公里,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全线新建特大桥1座、大桥25座、中桥21座,涵洞134道;互通立交9座(枢纽互通3座,一般互通6座),分离立交12座,通道81座;设服务区2处,匝道收费站6处,养护工区1处;监控通信分中1处。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菏泽鄄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鲁西新区陈集镇站西一路东侧菏泽市铁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
联系人:吴书君。
联系电话:13356208088。
邮箱:hzjlgsgl@126.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山东民通环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公众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限内,公众可填写公众意见表以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公众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示发布单位:菏泽鄄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年9月1日